欢迎访问广州康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 8034 8731      邮箱地址:wulianjiana4@163.com

微信扫码
在线客服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
返回顶部
首页 >新闻资讯 > 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如何有效设盲

分享到:
点击次数:9639 更新时间:2025年01月24日11:33:08 打印此页 关闭
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中应对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和对比方法(如有)的试验操作者和结果评价者设盲,使其在试验过程中不知晓受试者的疾病诊断或其他相关检测结果等信息,从而避免引入偏倚。因此,临床试验过程中,应由专门的人员对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和对比方法检测的样本进行编盲,编盲者应独立于其他人员。例如,针对所有待测样本设置随机编号,试验操作者和结果评价者只能看到随机编号。应注意,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和对比方法检测样本的随机编号应相互无明显对应关系,若通过样本随机编号能够间接推断试验体外诊断试剂检测样本与对比方法检测样本来自同一受试者,此为无效设盲。对于结果判读受主观影响较大的对比试验,如通过肉眼判读的胶体金法检测试剂、血型检测试剂等,应尤其注意保证在试验过程中实现有效设盲,并按照临床试验方案要求在相应的临床试验阶段保持盲态,避免引入偏倚。
上一条:呼吸道感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临床试验中不同亚型的样本量要求 下一条:仅有一个适用样本类型的体外诊断试剂,是否需要在申报资料CH3.5.2适用样本类型研究项下提交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