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康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5 8034 8731      邮箱地址:wulianjiana4@163.com

微信扫码
在线客服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
返回顶部
首页 >新闻资讯 > 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数据库的递交应注意哪些问题

分享到:
点击次数:747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28日08:52:01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申报资料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通过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的体外诊断试剂均应提交临床试验数据库。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正确递交临床试验数据库。临床试验数据库应包括原始数据库、分析数据库、说明性文件、程序代码(如有)。

  原始数据库指临床试验按照方案的要求入组的所有病例及样本信息,分析数据库指便于统计分析使用原始数据集形成的数据库,应包括用于统计分析的相应的病例及样本信息。说明性文件至少应包括数据说明文件以及统计分析说明文件。如数据库的管理或统计分析中使用程序代码的,应提供程序代码。

上一条: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50号) 下一条:PCR检测设备的临床项目分析性能研究中,评价用的试剂是否必须为已上市试剂